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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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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60年,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运行管理机制。
主要设置和职责:我中心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计划免疫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协调和人口预防保健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药品调配和财务结算管理。并为王四营地区提供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机构情况:设有全科、中医科、妇科、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口腔科、预防保健科、院前急救、护理、药房等科室,医疗设备齐全,拥有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彩超、全自动系生化分析仪、血尿常规检测仪、中医康复等设备。截止2021年12月,中心下设庄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孛罗营社区卫生服务站(因拆迁暂停营业)、道口社区卫生服务站、南花园社区站、观音堂社区站等共6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6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68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454.27万元,增长14.2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613.02万元,比上年增加967.36万元,增长1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5.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4,869.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3.9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5.5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47.40万元,比上年增加830.13万元,增长13.80%,其中:基本支出6,587.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21%;项目支出259.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3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36.58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
1、公共安全支出安排34.61万元,同期未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5万元,由于社保基数的调整,使得支出比同期增加56.2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370.65万元,由于医疗支出增加比同期增加35.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34.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教育支出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4%;卫生健康支出2,370.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46%;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4.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6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4.6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6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卫生专用材料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3万元,增长100.00%。其中:用于医务人员职业再教育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01.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4.83万元,增长8.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71.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53万元,下降2.00%。主要用于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28.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支付去世职工抚慰金。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0.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无增减。主要用于为离休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支付援派人员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370.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7.91万元,增长17.78%。其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1年度决算2,078.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32.09万元,增长12.57%。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服务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143.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6.90万元,增长434.34%。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中医药”(款)2021年度决算8.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社区开展中医药服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30.6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03万元,下降6.4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9.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8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疾病、两癌筛查等医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51.0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216.30万元。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75.7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58.93万元。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本年无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2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1万元减少0.5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53万元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28万元无增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年无购置需要;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28万元无增减少,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台,68.2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